根据校团委《关于开展2023-2024年度媳妇在公司被领导c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共青团干部、五四红旗团支部、五四红旗团委评选表彰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经各团支部民主推荐,并报院团委审核,以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共推荐43名媳妇在公司被领导c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,推荐2个五四红旗团支部,初定名单公示如下(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7日-2023年4月9日。凡在公示期间有任何异议,可通过来信、来访等形式,向学院团委进行反映。
受理人员:陈宏辉
受理地点:博学楼264室
一审 | 吴思如
二审 | 陈宏辉
三审 | 林 琳